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李希圣的诗文(260篇)
论诗绝句四十首(其二十二)贺铸。清代。李希圣。鬼头万卷自淹该,俊逸青葱信异才。除却断肠词句好,无人知有贺方回。
论诗绝句四十首(其三十八)梅村。清代。李希圣。半夜挑灯不奈何,梅村才调本无多。东家未要施朱粉,浪费南都十斛螺。
论诗绝句四十首(其四十)竹垞。清代。李希圣。晚岁颓唐力已殚,论诗序爵未欺谩。尚书爱好真无益,祗配贪多七品官。
论诗绝句四十首(其二十)山谷。清代。李希圣。漫笑当年吕本中,陈黄诗派本来同。后山高出涪翁上,终觉陈谟论未公。
送刘幼云编修南还省亲。清代。李希圣。草长花生莺乱飞,禁城寒尽送君归。故山芝朮春应熟,今日朝廷计已非。蠢蠢辈流殊可惜,茫茫前路欲何依。浔阳郭下江如练,留取京尘上綵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