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唯生,屡困场屋,大小试均不售,援例以府经历分发直隶,旋捐升知县。工于讯鞫。历充天津地方审判厅民庭庭长,检察厅检察长,江阴地方检察厅检察长。民国四年保免县知事试验审查合格,仍分省直隶。历任乐亭、阜平、丰润、宁、晋等县知事。廉干有为,勤恤民隐,年六十馀卒。著有读史管见、一斋格言、一斋年谱。 陈毓瑞的诗文(16篇)
望海有感二首(其一)。清代。陈毓瑞。登楼遥望意飘然,海镜高悬水接天。宗悫乘风长破浪,此身如在白云边。
辛丑冬月十七日朝廷接驾咏五言一律以志幸。清代。陈毓瑞。鼓角震尘寰,銮舆西狩还。思老三接近,仙诏九重颁。身岂星槎隔,时欣月桂攀。直经卧龙处,天子霁容颜。
旅居即事。清代。陈毓瑞。荒郊旅舍小徘徊,磷火荧荧认劫灰。月影移从窗内射,潮声涌到枕前来。
挽绍兴秦烈妇二首(其二)。清代。陈毓瑞。莫道闺帏饮恨长,争誇芳烈耀珂乡。三生伉俪缘俄顷,廿五韶华梦一场。生本昙花心已淡,死应同穴骨犹香。他年墓木成连理,两两文禽话夕阳。
游明玉山。清代。陈毓瑞。寻幽高步碧山巅,虎啸龙吟百感添。万籁光明银泻地,前身明月谛真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