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若水

李若水

[ 宋代 ]

李若水(1093年-1127年),原名若冰,字清卿,洺州曲周县(今河北曲周县)水德堡村人。靖康元年为太学博士,官至吏部侍郎,曾奉旨出使金国。靖康二年随宋钦宗至金营,怒斥敌酋完颜宗翰,不屈被害。后南宋追赠观文殿学士,谥忠愍。有《李忠愍公集》。徽宗宣和四年(1122年),为元城尉,调平阳府司录,济南府教授,除太学博士。钦宗靖康元年(1126年),为太常博士。既而使金,迁著作佐郎。使还,擢尚书吏部侍郎兼权开封府尹。二年,从钦宗至金营,金人背约,逼钦宗易服,若水敌不屈残杀,时年三十五。 李若水的诗文(12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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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李若水早年在太学读书,进士及第后,历任元城(今大名)尉,平阳府(今山西省临汾县)司录,济南教授等职。当时徽宗昏庸无能,朝政由蔡京、童贯、高俅等奸臣把持,对北方日渐强大的金国采取妥协投降战略,“主和”派占据上风,李若水对此极为愤慨,多次上书皇帝,深中时病,条陈兴国治邦良策。靖康元年(公元1126年),钦宗继位,加封李若水为礼部尚书,李若水十分谦逊,不受,改封吏部侍郞。

  靖康二年(公元1127年),金兵大举南侵,徽、钦二帝被俘,备受羞辱,李若水仗义执言,怒斥金国统帅粘罕不讲信义,粘罕见李若水忠勇可嘉,想收买留用,便许以高官厚禄,对李若水说:“今日顺从,明日富贵矣!”李若水严辞拒绝,粘罕又命仆从劝慰李若水,说:“公父母春秋高,若少屈,冀得一归觐!”李若水叱之说:“忠臣事君,不复顾家矣!”李若水大义凛然,骂声不绝,粘罕无奈,命人割下李若水舌头,李若水不能用口骂,便怒目而视,以手相指,又被挖目断手,最后寸磔而死(即凌迟处死),死年三十五岁。

  南宋高宗即位后,下诏:“若水忠义之节,无比伦,达于联闻,为之涕泣”。赠观文殿学士,谥曰“忠愍”故李若水有“南朝一人”的美称。

父老沾襟讼不平,千岩鬼哭乱泉声。

乌鸢误饱忠义肉,点检战功谁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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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风 

爱君秀句轻封侯,恨不捧杖从君游。

高人岂合世间著,紫罗洞边能少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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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风 

青衫一领缚闲身,饱识官街肥马尘。

昨日友生双鲤至,怪人不忆故溪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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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篙寒碧秋垂钓,一笛疏风夜倚楼。

多少巫山旧家事,老来分付与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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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如君子,隐见自有时。

顽云巧障之,光耀不得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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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风 

银涛万顷涨烟村,寂历茅檐上晓暾。

春傲馀寒邀不住,夜来偷入杏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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