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或物品所有者,一般指被盗窃或遗失的财物的拥有者。
例缴获的盗窃物都归还了物主。
英owner of lost property;
对物品拥有所有权的人。
引《隋书·张虔威传》:“虔威 尝在涂,见一遗囊,恐其主求失,因令左右负之而行。后数日,物主来认,悉以付之。”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五七回:“那醎水妹表明他不见了物主,送来存放待领的话。”
王西彦 《乡下朋友》:“两个挑夫停歇在那里等候物主。”
物权所属的人,财物拥有者。
引《隋书·卷六六·张虔威传》:「后数日,物主来认,悉以付之。」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五七回》:「那咸水妹表明他不见了物主,送来存放待领的话。」
物主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是wù zhǔ,意思是对物品拥有所有权的人。出自《隋书·张虔威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