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卖。
英consign for sale on commission; put up for sale in a second-hand shop;
寄卖。
引鲁迅 《书信集·致王志之》:“小说我只能放在通信的书店里寄售,因为我和别店并无往来,即使拿去托售,他们收下了,我也无此本领向他们收回书款,我自己印的书就从没有不折本的。”
出口商以寄售人的身分,将货物运交国外,委托当地代理商或代销商为受托人代为销售,等货物售出后,再由受托人将货款扣除寄售佣金及费用后,汇与寄售人的销售方式。由于货物输出时尚无承购对象,何时售出并无把握,外汇收入甚难控制,所以实施外汇管制的国家多不鼓励这种贸易方式。
寄售(consignment) 是一种有别于通常的代理销售的贸易方式。它是指由寄售人(委托人或货主) 先将准备销售的货物运往国外寄售地,委托当地的代销人(受托人) 按照寄售协议规定的条件,由代销人代替寄售人在当地市场上进行销售。货物售出后,再由代销人按协议规定的方式与寄售人结算货款的一种贸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