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制,京官自郎中以下,地方官自道员以下,凡初由考试或捐纳入仕,以及原官因故开缺依例起复,皆须赴吏部报到,听候依法选用,称为候选。
清 制,京官自郎中以下,地方官自道员以下,凡初由考试或捐纳入仕,以及原官因故开缺依例起复,皆须赴吏部报到,听候依法选用,称为候选。
引清•李渔 《比目鱼·荣发》:“且喜乡、会两塲,俱已报捷,只是未曾补官,还在京师候选。”
清•叶名澧 《桥西杂记·顺天乡试同考官》:“顺治 二年,定例乡试房考,京闈用中行及候选进士。”
《文明小史》第五一回:“他家里很有几文,不到二十岁,就报捐了个候选道。”
等候诠选以补缺额。
引《文明小史·第五一回》:「他家里很有几文,不到二十岁上,就报捐了个候选道。」
清制,内自郎中,外自道员以下官员,凡初由考试或捐纳出身,及原官因故开缺依例起复,皆须赴吏部报到,开具覆历,呈送保结。吏部查验属实,允许登记后,听候依法选用,称候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