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拿。
例协约国要逮捕和惩罚战犯。
英arrest; commit to prison; take into custody;
捕捉;捉拿。
引《史记·绛侯周勃世家》:“其后人有上书告 勃 欲反,下廷尉,廷尉下其事 长安,逮捕 勃 治之。”
《汉书·萧望之传》:“望之 大臣……不奉法自修,踞慢不逊攘,受所监臧二百五十以上,请逮捕繫治。”
今法律上称限制人犯人身自由并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引周而复 《上海的早晨》第一部七:“上海 解放以后,伪工会理事长逃到 川沙,给 上海市 公安局逮捕回来法办了。”
对于现行犯、准现行犯或通缉犯加以缉拿,并拘束其身体自由,而行侦查或处罚。
例如:「那个流氓已经被警察逮捕了。」
近捕获 拘捕 捉拿
反释放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