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各国之间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种关系的准则的总称。这些准则是由各国通过协议来制定、修改和执行的,没有统一的立法机关和执行机关,它的渊源是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和国际机构的决议。通常简称国际法。
调整各国之间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种关系的准则的总称。其主要特点是:主体(权利和义务的承担者)是国家而不是个人;它的渊源是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和国际机构的决议;没有象国内法那样的统一立法机关和执行机关,而是通过各国的协议来制定、修改和执行。通常简称国际法,旧称万国公法。
为各国所承认国与国间交际的法律。其依据通常是以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和国际机构的决议为准则。
国际公法:法律名词
国际公法:贾兵兵著图书
国际公法:肖恩·D·墨菲 / 托马斯·伯根特尔著图书
国际公法:[美] 希利尔著图书
国际公法:2009年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图书
国际公法:2005年法律出版社出版图书
国际公法:2005年人民大学出版图书
国际公法也称国际法,是指在国际交往中形成的,用以调整国际关系(主要是国家间关系)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