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的一种历法。东汉 末 刘洪 所制。自 三国 吴 黄武 二年颁行,采用至 吴 亡。参阅《晋书·律历志中》。
三国吴黄武二年(公元223年)至吴亡(公元280年)实施的历法。东汉末刘洪撰。规定一回归年为365 145/589,一朔望月为29 773/1457,首次推算出近点月为27.5508日,一个近点月内月球的近地点进动3o4′,并创立定朔算法。《后汉书。律历志下》“积九千四百五十五岁也”刘昭注引南朝宋何承天:“元中和谷城门候刘洪始悟四分于天疏阔,更以五百八十九为纪法,百四十五为斗法,而造乾象法,又制迟疾历以步月行,方于太初、四分,转精密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