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雍正十三年规定征收田赋,分上下两期。上期从农历二月开征,五月截止,叫上忙。下期从八月接征,十一月截止,叫下忙。故有“两忙税”之称。
清•雍正 十三年规定征收田赋,分上下两期。上期从农历二月开征,五月截止,叫上忙。下期从八月接征,十一月截止,叫下忙。故有“两忙税”之称。参阅《清文献通考·田赋考三》。
引清•魏源 《江南吟》之一:“有田何不种稻稷?秋收不给两忙税。”
解释:
1.清雍正十三年规定征收田赋,分上下两期。上期从农历二月开征,五月截止,叫上忙。下期从八月接征,十一月截止,叫下忙。故有"两忙税"之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