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护卫皇宫亲军。明太祖时始设,权力极广、兼理侦察、逮捕、审讯之事。也是明代的一个特务机构。
英imperial guards of the Ming Dynasty which eventually became a sort of SS troops;
即锦衣亲军都指挥使司。 明•洪武 十五年始设。原为管理护卫皇宫的禁卫军和掌管皇帝出入仪仗的官署,后逐渐演变为皇帝心腹,特令兼管刑狱,给予巡察缉捕权力。中叶后与东西厂并列,成为厂卫并称的特务组织。
引《明史·兵志一》:“﹝ 洪武 ﹞十五年罢府及司,置锦衣卫。所属有南北镇抚司十四所,所隶有将军、力士、校尉,掌直驾侍卫,廵察缉捕。”
《明史·刑法志三》:“刑法有创之自 明,不衷古制者,廷杖、东西厂、锦衣卫、镇抚司狱是已。是数者,杀人至惨,而不丽於法。”
《古今小说·沉小霞相会出师表》:“沉鍊 谤訕大臣,沽名钓誉,着锦衣卫重打一百,发去口外为民。”
清•昭槤 《啸亭杂录·銮仪卫》:“本朝鑾仪卫相沿 明•锦衣卫之制而不司缉探之事。”
吴晗 《朱元璋传》第八章三:“锦衣卫和廷杖两桩敝政,在 明 朝整个统治时期发生了极其恶劣的作用。”
明代的禁卫军。掌仪仗、护卫、巡察缉捕、侦察审讯等事。后为皇帝的耳目亲信,遂附势骄横,荼毒天下。明末与东厂相依,更加酷毒百姓,并称为「厂卫」。
锦衣卫是明朝专有军政搜集情报机构,前身为明太祖朱元璋设立的“拱卫司”,后改称“亲军都尉府”,统辖仪鸾司,掌管皇帝仪仗和侍卫。洪武十五年(1382年),裁撤亲军都尉府与仪鸾司,改置锦衣卫。
朱元璋为加强中央集权统治,特令其掌管刑狱,赋予巡察缉捕之权,下设镇抚司。洪武二十年(1387年),朱元璋下令焚毁锦衣卫刑具,所押囚犯转交刑部审理;同时下令内外狱全部归三法司审理,将锦衣卫废除。明成祖时,锦衣卫又得以恢复,并由北镇抚司专门处理诏狱。
作为皇帝侍卫的军事机构,锦衣卫主要职能为“掌直驾侍卫、巡查缉捕”,从事侦察、逮捕、审问等活动。也有参与收集军情、策反敌将的工作,如在万历朝鲜战争中收集了大量的日军军情。其首领称为锦衣卫指挥使,一般由皇帝的亲信武将担任,直接向皇帝负责。可以逮捕任何人,包括皇亲国戚,并进行不公开的审讯。
有明一代,锦衣卫一直存在。延续至1661年南明永历帝的锦衣卫指挥使马吉翔与掌卫事任子信于咒水之难被杀才可说是正式结束长达290年的历史。清朝入关以后,仿效明朝制度,仍然设立锦衣卫。顺治二年(1645年),改称銮仪卫。清朝的锦衣卫仅存在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