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急递”。
见“急递”。
一种旧时快速的邮驿制度,多用于传递军机。
引宋·沈括《梦溪笔谈·卷一一·官政一》:「驿传旧有三等,曰步递、马递、急脚递。急脚递最遽,日行四百里,唯军兴则用之。」
急脚递是我国宋代快速军邮制之称谓。它是在北宋同辽、金、西夏作战的特殊环境中,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初期只是在全国重点地区和线路上设置。现存史籍中关于急脚递的最早记载是真宗景德二年(1005年)三月,“诏西北两路急脚铺军士,除递送真定总管司及雄州文书外,它处不得承受”(《永乐大典》卷一四五七四)。当时宋在边境上设立急脚递,以日行400里的速度,“传送边(关)上机宜切要文字”,直达首都汴梁。至宋神宗时,又有金字牌急脚递。金字牌是一种通信檄牌,牌长尺余,木制,上刻“御前文字,不得入铺”,其传递速度比一般急脚递还要快。这种通信方式的特点是:由御前直接发下,不经枢密院或门下省,减少了不必要的交接手续,又可保守机密,沿途接力传送,昼夜不停,而且不入递铺交接,减少了在递铺的停留时间,宋人形容金字牌“光明眩目”,传递时“过如飞电,望之者无不避路”,“日行五百里,不以昼夜鸣铃走递,前铺闻铃,予备人出铺交受”(沈括(《梦溪笔谈》卷十一)。金字牌急脚递如同古之羽檄,中国历史上有关其最著名的一段史实是南宋绍兴十一年(1141年),秦桧以宋高宗名义一天内连发12道金字牌传达命令,勒令在抗金前线作战的岳飞退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