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负责道教事务的官署。
旧时负责道教事务的官署。
引元•石子章 《竹坞听琴》第一折:“兀那秀才,你是那里人氏?姓甚名谁?因甚来到俺这庵观?説的是,万事都休,説的不是,送你到道録司,不道的饶了你哩。”
明•汤显祖 《牡丹亭·旁疑》:“那秀才夜半开门,唧唧噥噥的,不共你説话,共谁来?扯你道録司告去!”《红楼梦》第二九回:“﹝ 张道士 ﹞如今现掌道録司印,又是当今封为‘终了真人’。”
北周、宋时有左、右街道录院,掌道教事务,先属鸿胪寺,政和六年(1116年)改属秘书省。明洪武十五年(1382)始置,属礼部。清沿置。掌有关道教徒事务。其主官称正印、副印,下设左右正二人、左右演法二人、左右至灵二人、左右玄义二人等。各省则府置道纪司,州置道正司,县置道会司。 清代沿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