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作“白地款”。
旧时对闲置或撂荒土地所征的税。
亦作“白地款”。旧时对闲置或撂荒土地所征的税。
引《续资治通鉴·宋高宗绍兴六年》:“詔:临安府 民间僦舍钱,不以多寡,并三分中减一分,白地钱四分之一。”
《解放日报》1943.8.3:“白地款一年一次,全年约七百元。”
白地钱(白地钱)
亦作“ 白地款 ”。旧时对闲置或撂荒土地所征的税。《续资治通鉴·宋高宗绍兴六年》:“诏: 临安府 民间僦舍钱,不以多寡,并三分中减一分,白地钱四分之一。”《解放日报》1943.8.3:“白地款一年一次,全年约七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