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称“专利”。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专用权与独占权。知识产权的一种。我国于1984年公布专利法,1985年公布该法的实施细则,对有关事项作了具体规定。
依法批准的发明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其发明成果,在一定年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权或专用权,别人不得侵占。
引郑观应 《盛世危言·技艺》:“凡有新出奇巧之物,绘图贴説,进之当事,验其确有实用,即详咨执政予以专利之权,准给执照,并将名姓图説刊入日报,俾遐邇周知。”
指独占的权利。
引张洁 《沉重的翅膀》四:“爱情,绝不是少男少女才享有的专利权。即使在多年的老夫老妻之间,也应该注意保持初婚时那种诗意和美丽。”
政府对创造发明而取得专利的人,所给予的专有制造、贩卖或使用其发明的权利。
专利权(Patent Right),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我国于1984年公布专利法,1985年公布该法的实施细则,对有关事项作了具体规定。
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占使用、收益、处分其发明创造,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专利权具有时间性、地域性及排他性。此外,专利权还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专利权是两权一体的权利,既有人身权,又有财产权。(2)专利权的取得须经专利局授予。(3)专利权的发生以公开发明成果为前提。(4)专利权具有利用性,专利权人如不实施或不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有关部门将采取强制许可措施,使专利得到充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