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触犯自己也不计较。
亦作:犯而勿校
别人触犯自己也不计较。
引《论语·泰伯》:“曾子曰:‘以能问於不能,以多问於寡;有若无,实若虚,犯而不校--昔者吾友尝从事於斯矣。’”晋潘尼《安身论》:“故远絶荣利,知争竞之遘灾也;故犯而不校,知好伐之招怨也。”
清和邦额《夜谭随录·三官保》:“保自此爽然若失,幡然而悔……见人谦抑巽顺,犯而不校,卒为善士。”
亦作“犯而勿校”。 鲁迅《且介亭杂文末编·女吊》:“只有明明暗暗,吸血吃肉的凶手或其帮闲们,这才赠人以‘犯而勿校’或‘勿念旧恶’的格言。”
别人触犯了自己也不计较。《论语.泰伯》:「有若无,实若虚,犯而不校,昔者吾友尝从事于斯矣。」《后汉书.卷二五.卓茂传.论曰》:「夫厚性宽中近于仁,犯而不校邻于恕,率斯道也,怨悔曷其至乎。」也作「犯而勿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