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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额的钱数。
即足陌钱。参见“足陌钱"class=primary href=/cidian/ci-4efc1c493>足陌钱”。参阅 宋•洪迈 《容斋三笔·省钱百陌》。
引《隋书·食货志》:“﹝ 梁 ﹞ 中大同 元年,天子乃詔通用足陌。詔下而人不从,钱陌益少。”
足额的钱数。
引宋•洪迈 《容斋续笔·宋齐丘》:“吴 顺义 年中,差官兴版簿,定租税,厥田上上者,每一顷税钱二贯一百文,中田一顷税钱一贯八百,下田一顷千五百,皆足陌见钱,如见钱不足,许依市价折以金银。”
宋•赵彦卫 《云麓漫钞》卷十:“自今年七月后,於夏秋田苗上,每亩纳麴钱伍文足陌,一任造麴酒货卖,则是再增酒麴钱矣。”
清•郑珍 《经死哀》诗:“陷父不义罪何极,欲解父悬速足陌。”
古钱币术语。“陌”与“佰”、“百”通。钱币交易中每吊钱十足支付一千文,每百文一枚不短缺,谓之“足佰”。 短陌 意与“足陌”相对。以不足一百之数充作百文行使,俗称“短陌”。旧时一般短陌定数以八十文为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