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刑书,因写在竹简上,故名。
古代刑书,因写在竹简上,故名。
引《左传·定公九年》:“郑 駟歂 杀 邓析 而用其竹刑。”
杜预 注:“邓析,郑 大夫。欲改 郑 所铸旧制,不受君命,而私造刑法,书之於竹简,故言竹刑。”
清•钱谦益 《狱中杂诗》之三:“迁 《史》空留《货殖》文,竹刑苇籍正纷纷。”
春秋时邓析私铸的刑书,因写在竹简上,故称为「竹刑」。
引《左传·定公九年》:「郑驷歂杀邓析而用其竹刑。」
晋·杜预·注:「邓析、郑大夫,欲改郑所铸旧制,不受君命而私造刑法,书之于竹简,故云竹刑。」
竹刑,法典名,春秋时期郑国大夫邓析编。邓析将子产所铸《刑书》自行修改刻于竹简,故称竹刑。邓析死后,竹刑始为正式法典。原文已失传。在春秋时期,法律制度有了一个大的变革,即各国诸侯纷纷颁布成文法,保护私有财产,竹刑就是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