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载;记录。
记载;记录。
引《后汉书·皇后纪上·和熹邓皇后》:“平望侯 刘毅 以太后多德政,欲令早有注记。”
晋•干宝 《<搜神记>序》:“国家不废注记之官,学士不絶诵览之业,岂不以其所失者小,所存者大乎?”
明•王鏊 《震泽长语·官制》:“宋•初承 五代,三省无专职……六曹不釐本务,给舍不领本职,諫议无言责,起居不注记。”
注记是在地图上表示地理事物的名称和山高水深等的数字。地图上起说明作用的文字、数字等总称为地图注记,它是地图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注记并不是自然界中的一种要素,但它们与地图上表示的地物有关,没有注记的地图只能表达地物的空间概念,不能表示地物的名称以及某些质量和数量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