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时州的刑狱官。
南宋 时州的刑狱官。
引清•钱大昕 《十驾斋养新录》卷十:“乾隆 戊戌岁, 瓜州 浚河,得 南宋•官印,文曰:‘ 宿州 州院 朱 记。’初不解州院为何职,后读 罗端良 《新安志》,乃知每州有州院与司理院,皆刑狱之称。”
官署名。宋各州有州院与司理院,皆掌刑狱。州院由录事参军主管,司理院由司理参军主管。如州升为府,则称府院。
南宋 时州的刑狱官。 清 钱大昕 《十驾斋养新录》卷十:“ 乾隆 戊戌岁, 瓜州 浚河,得 南宋 官印,文曰:‘ 宿州 州院 朱 记。’初不解州院为何职,后读 罗端良 《新安志》,乃知每州有州院与司理院,皆刑狱之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