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密辩给。
接济。
慎密辩给。
引晋•夏侯湛 《东方朔画赞》:“周给敏捷之辩,支离覆逆之数。”
《北史·齐纪上·神武帝》:“﹝ 神武 ﹞性周给,每有文教,常殷勤款悉,指事论心,不尚綺靡。”
接济。
引《北史·恩幸传·王椿》:“﹝ 椿 妻﹞存拯亲类,所在周给。”
唐•玄奘 《大唐西域记·摩揭陀国上》:“夫周给无私,诸佛至教。”
《警世通言·苏知县罗衫再合》:“后来小奶奶父母却移家於 仪真 居住, 王尚书 时常周给。”
清•蒲松龄 《聊斋志异·李八缸》:“窘急时,赖兄小周给,不至大困。”
周济救助。
引《初刻拍案惊奇·卷一五》:「小弟不才,一母不能自赡,贫困当自受之,屡承周给,已出望外。」
周给,汉语词汇。
拼音:zhōu gěi
释义:为慎密辩给的意思(辩给指能言善辩),另外还有接济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