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重议处。
从重议处。
引《文选·任昉<齐竟陵文宣王行状>》:“未尝鞠人於轻刑,錮人於重议。”
吕向 注:“言人有轻刑者,宽而不问,议人罪名,不执其重科。”
重议,也叫“重新考虑”,意味着之前已经决定了的问题,因为某些原因,需要重新对这个问题再次考虑。原因包括:群体因为时间关系比较匆忙的做出了决定、环境条件变化或出现了新的情况。
例如,大家刚决定了周末去爬山,某位成员突然得知周末有雨,觉得有必要需要重新商议一下爬山的事,如果大部分人也这样认为,那么大家根据新的情况重新决定:要么取消,要么改时间再去。所以,本来已经决定的事,因为掌握了新的情况,影响了事情的执行,就可以用重议这个手段来补救,以做出更有利于群体的决定。
“重议”是议事规则中的基本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