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
官名。 宋•初鉴于 五代 藩镇之乱,留居诸镇节度于京师,而以朝臣出守列郡,称“权知某军州事”,意为暂行主管某军州兵政、民政事务。其后文武官参为知州军事,总理郡政,省称曰知州。 明•清 因之,并定知州为官名。
引《宋史·徽宗纪四》:“方腊 陷 处州,淮南 盗 宋江 等犯 淮阳军 ……命知州 张叔夜 招降之。”
《官场现形记》第六回:“他身上原有一个州同,就此加捐一个知州,又捐了一个十成花样,归部銓选。”
知州中国古代官名。宋以朝臣充任各州长官,称“权知某军州事”,简称知州。“权知"意为暂时主管,“军”指该地厢军,“州”指民政。明、清以知州为正式官名,为各州行政长官,直隶州知州地位与知府平行,散州知州地位相当于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