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漕运方式之一。
明•代漕运方式之一。 明成祖 永乐 十三年(1415年),征调南粮,改海运为河运。在 淮安、徐州、临清•等地设仓收囤,由官军分成 淮安 到 徐州、徐州 到 德州、德州 到 通州 (今 北京市 通县 )等段,节节接运,名为支运。每年四次,运粮三百余万石。 宣德 六年(1431年)改行兑运。一说,支运包括支粮和运粮两个方面,指从前一粮仓支出税粮,运往后一粮仓。运军从各仓支出的粮,不必即当年该仓的进仓粮;当年各仓的进仓粮,不必即供当年运军支出运输。参阅 梁方仲 《明代粮长制度》、 唐文基 《明代漕粮“支运”考辨》。
引《明史·食货志三》:“自 成祖 迁 燕,道里辽远,法凡三变。初支运,次兑运、支运相参,至支运悉变为长运而制定。”
支运是明代漕运方式之一。永乐十三年(公元1415年) 会通河与江淮河道都已修通,漕粮于是停止海运,改为河运。并在河道沿线的淮安、徐州、临清等地设仓,各地漕粮由民间运交就近仓口,然后由官军分成淮安至徐州,徐州至德州,德州至通州 (今北京市通县) 等段。分段输送,接运至京师(今北京) ,名为支运。每年4次,运粮300余万石。但不久又采用民运之法。宣德六年 (公元1431年) 又改为兑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