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以来县一级最高行政长官的正式称呼。
例淳安知县。——《明史》
英(in Ming and Qing Dynasty) county magistrate;
又。
例知县霍与瑕。
官名。掌管一县的政事。知县之名始于 唐,宋•代多以中央官员为县官,结衔称某官知某县事,至 明•始正式用作一县长官的名称, 清 代相沿不改,为正七品官。
引宋•赵彦卫 《云麓漫钞》卷十:“今差京官曰知县,差选人曰令,与 唐•异矣。”
《儒林外史》第十六回:“忽听窗外锣响,许多火把簇拥着一乘官轿过去,后面马蹄一片声音,自然是本县知县过。”
杨沫 《青春之歌》第一部第五章:“我父亲在村中很有威望--他在外面做过知县,现在告老还乡。”
职官名。掌管一县政事的长官,犹今之县长。
知县,官名。秦汉以来县令为一县的主官。唐称佐官(县里的其他正式官员)代理县令为知县事。也就是“知县”一词的起源。宋常派遣朝官为县的长官,管理一县行政,称“知县事”,简称知县(意即不任命正式地方官,地方官职权由中央派遣的官员代理,所谓“知事”),如当地驻有戍兵,并兼兵马都监或监押,兼管军事。元代县的主官改称县尹,明、清以知县为一县的正式长官,正七品,俗称“七品芝麻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