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正式户籍而定居的人民。指清代按八旗人丁册开立的户籍。
有正式户籍而定居的人民。
引《逸周书·允文》:“人知不弃,爱守正户。”
孔晁 注:“人守正户,言不逃亡。”
《韩非子·亡徵》:“公家虚而大臣实,正户贫而寄寓富。”
陈奇猷 集释引 太田方 曰:“正户,谓有正籍而不移徙之民也。”
指 清 代按八旗人丁册开立的户籍。
引《清史稿·食货志一》:“八旗别载册籍之人,原係开户家奴冒入正户。”
正户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国家的正式编户。包括士族,官僚地主,一般地主,拥有小块土地的农民和没有沦为各种私属的人。其中除士族、官僚地主享有免除赋役的特权外,其余都是负担田租、户调和服兵役、差役、力役的课户。清代八旗户口有正户、附户。凡八旗氏族载在册户者曰正户。附户无明文规定,大概指伯叔兄弟之不得列入正户者。乾隆(1736—1795) 时规定,凡户下人随主出征,有先登得城者,准其出户,其亲伯叔兄弟,亦准随出,编入正户册。所谓出户,指有功,准编入正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