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皇帝命令拘捕犯人的监狱。
例逮瑞下诏狱。——《明史》锢诏狱。
英prison;
关押钦犯的牢狱。
引《史记·淮南衡山列传》:“大王之羣臣近幸素能使众者,皆前繫詔狱,餘无可用者。”
唐•李白 《秦女休行》:“壻为 燕国 王,身被詔狱加。”
《明史·刑法志一》:“或本无死理,而片纸付詔狱,为祸尤烈。”
奉旨办理的案件。
引《后汉书·百官志二》:“左平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平决詔狱。”
奉诏囚禁犯人的地方。
引《汉书·卷四·文帝纪》:「绛侯周勃有罪,逮诣廷尉诏狱。」
《警世通言·卷二六·唐解元一笑姻缘》:「圣旨不许程詹事阅卷,与唐寅俱下诏狱问革。」
诏狱,主要是指九卿、郡守一级的二千石高官有罪,需皇帝下诏书始能系狱的案子。就是由皇帝直接掌管的监狱,意为此监狱的罪犯都是由皇帝亲自下诏书定罪。如明代的锦衣卫就是诏狱的一种,称之为:“明之自创,不衷古制”。“诏狱”作为古代中国特有的“刑政”称谓,在考察皇帝诏旨与国家狱政的关系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