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官府对差役完成差事立定期限,按时查验。
旧时官府对差役完成差事立定期限,按时查验。
引清•黄六鸿 《福惠全书·莅任·出堂规》:“凡承票差役,俱于某日该承行,执差号簿,逐名查比。如过限不销,究责;临比不到,差拿。”
清•黄六鸿 《福惠全书·钱穀·比较》:“查比之日,总书将所存截票存算,票根粘入限簿本排应催分限之下,交与粮房送查。”
查比:词语
拼音:zhā bǐ
释义:旧时官府对差役完成差事立定期限,按时查验。
出处:
清 黄六鸿《福惠全书·莅任·出堂规》:“凡承票差役,俱于某日该承行,执差号簿,逐名查比。如过限不销,究责;临比不到,差拿。” 清 黄六鸿《福惠全书·钱谷·比较》:“查比之日,总书将所存截票存算,票根粘入限簿本排应催分限之下,交与粮房送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