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结婚。古代男女婚嫁时,父母为他们举行酌酒祭神的仪式叫“醮”。后专指妇女再嫁。
例初娶管氏,再醮钱氏。——程祖庆《吴郡金石目·宋故通判赵公圹志》
英remarry;
再次斟酒。古代行冠礼时的一种仪式。
引《仪礼·士冠礼》:“加皮弁如初仪,再醮摄酒,其他皆如初。”
古代行婚礼时,父母给子女酌酒的仪式称“醮”。因称男子再娶或女子再嫁为“再醮”。 元、明 以后专指妇女再嫁。
引《孔子家语·本命》:“﹝女子﹞夫死从子,言无再醮之端。”
王肃 注:“始嫁言醮礼,无再醮之端,言不改事人也。”
《北齐书·羊烈传》:“一门女不再醮。”
宋•楼钥 《骆观国墓志铭》:“鰥居二十餘年,不復再醮。”
《明史·徐文华传》:“中人之家不取再醮之妇。”
古代加冠及嫁女时饮酒之仪,酌而不酬为醮。
引《仪礼·士冠礼》:「再醮摄酒,其他皆如初。」
近改嫁
反坚贞 守节
妇女再嫁。也作「改嫁」、「改醮」。
引《北齐书·卷四三·羊烈传》:「烈家传素业,闺门修饰,为世所称,一门女不再醮。」
旧时婚俗之一。醮,古代原系酌酒之意,指单方面的敬酒,再醮即第二次敬酒。周代作为礼俗除行于加冠礼和及笄礼外,亦为婚礼仪式之一。
封建社会视寡妇再嫁为奇耻大辱,所谓“从一而终”是旧时妇女必须遵循的节操。寡妇改嫁称再醮,必经族长同意,否则不允。"似乎昆虫也要贞节,续弦或再醮,连做药资格也丧失了。"——鲁迅《父亲的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