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采兰赠药”。
后因以“采兰赠芍”比喻男女互赠物品表示相爱。旧亦视为淫佚之行。
引语本《诗·郑风·溱洧》:“士与女,方秉蕑兮……维士与女,伊其相謔,赠之以勺药。”
毛 传:“蕑,兰也。”
清•富察敦崇 《燕京岁时记·封台》:“大鼓多采兰赠芍之事。”
语本指男女两情相悦,互赠礼物表示心意。也作「采兰赠药」。
引《诗经·郑风·溱洧》:「溱与洧,方涣涣兮,士与女,方秉兰兮……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勺药。」
《儒林外史·第三四回》:「怪道前日老哥同老嫂在桃园大乐!这就是你弹琴饮酒、采兰赠芍的风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