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缮;修建。官署名。
修缮;修建。
引《晋书·祖逖传》:“营缮 武牢 城,城北临 黄河。”
《晋书·石季龙载记上》:“季龙 荒游废政,多所营缮。”
宋•苏轼 《赵清献公神道碑》:“收其田租,为岁时献享营缮之费。”
清•顾炎武 《读<隋书>》:“十餘年之间,营缮征伐未尝废也。”
官署名。参见“营缮司"class=primary href=/cidian/ci-14f3a44af6>营缮司”。
引《明史·职官志一》:“工部。尚书一人……其属,司务厅,司务二人,从九品。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清吏司,各郎中一人,正五品。”
《明史·职官志一》:“营缮典经营兴作之事。”
《清史稿·职官志一》:“﹝工部﹞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清吏司:郎中,宗室一人,屯田司置。 满洲 十有六人,营缮、虞衡各四人。”
土木工程的修建。
引《晋书·卷八一·桓宣传》:「比年营缮,并已修整。」
《五代史平话·唐史·卷下》:「恐陛下虽欲营缮,彼必有言说。」
有修缮;修建,官署名之意,出自《晋书·祖逖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