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祭祀时献酒三次,第二次献酒称“亚献”。
古代祭祀时献酒三次,第二次献酒称“亚献”。
引《仪礼·士虞礼》:“主妇洗足爵于房中,酌亚献尸。”
《后汉书·百官志一》:“﹝太尉﹞凡郊祀之事,掌亚献。”
《儒林外史》第三七回:“迟衡山 先请主祭的博士 虞老先生,亚献的徵君 庄老先生 ;请到三献的,众人推让。”
古代祭祀时必须献酒三次,第二次献爵即称为「亚献」。
引《续汉书志·卷二四·百官志一》:「凡郊祀之事,掌亚献。」
《儒林外史·第三七回》:「这一回大祭,主祭的虞博士,亚献的庄征君,终献的马二先生,共三位。」
亚献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yà xiàn,指古代祭祀时第二次献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