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和其光,同其尘。”
后以“和光同尘”指随俗而处,不露锋芒。
引《老子》:“和其光,同其尘。”
王弼注:“无所特显,则物无所偏争也;无所特贱,则物无所偏耻也。”
吴澄注:“和,犹平也,掩抑之意;同,谓齐等而与之不异也。镜受尘者不光,凡光者终必暗,故先自掩其光以同乎彼之尘,不欲其光也,则亦终无暗之时矣。”
《后汉书·张奂传》:“吾前后仕进,十要银艾,不能和光同尘,为谗邪所忌。”
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勉学》:“嵇叔夜排俗取祸,岂和光同尘之流也?”
宋罗大经《鹤林玉露》卷九:“柳下惠视袒裼裸裎,焉能浼我,可谓和光同尘矣。”
郭沫若《南冠草》第三幕:“象杜九皋他们不是在走这样的路吗?表面上和光同尘,骨子里灭满兴汉。”
锋芒内敛与世无争,而与嚣杂尘俗相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