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始置于战国,秦汉治置,典文书与仓狱,是县令的主要助手。以后历代皆置。职责略有不同。
英assistant of county magistrate;
官名。 秦 汉 于诸县置丞,以佐令长,历代因之。
引《汉书·景帝纪》:“县丞,长吏也。”
宋•高承 《事物纪原·抚字长民·县丞》:“《史记·商君传》曰:‘ 鞅 令邑聚为县,置令 丞。’县丞, 秦 官也。”
清•袁于令 《西楼记·群嘬》:“我是 钱县丞。领带巡兵十数名。”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二八回:“一个姓 袁 的知县,从前还做过 上海 县丞的。”
王家棫 《世家》:“他的父亲,大家都叫他四老爷,是 同治 初年的拔贡,后来当了一任 浙江 富阳县 的县丞。”
职官名。位次于县令,汉时每县各置丞一人,以辅佐令长,后虽有变革,但历代沿置,迄于清末。
官名。始置于战国,为县令之佐官。秦汉相沿。典文书及仓狱,为县令,县长之辅佐,历代所置略同。惟晋及南朝宋无(宋只设建康狱丞)。丞之官秩,汉为二百石至四百石,明清县丞为正八品官。明代规定凡方圆不及20里者不设县丞,故多数县份都有佐贰官。清代县丞多不设,在全国1300多个县份中,仅设县丞34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