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军队中官名,明清时多为一省之最高武官。
英provincial commander-in-chief;
掌管督察。
英supervision by leaders;
提调监督。
引宋•周煇 《清波别志》卷上:“先师实隶 安济坊,坊元在 众安桥,迁於湖上亦未多年。今官府既无提督,纵多生全,亦无以激劝。”
《水浒传》第五六回:“汤隆 打起钩镰鎗的样子,教山寨裡打军器的照着样子打造,自有 雷横 提督。”
清•富察敦崇 《燕京岁时记·洗象》:“而锦衣卫自有驯象所,专管象奴及象隻,特命锦衣指挥一员提督之。”
官名。 明•时有提督京营戎政诸职,多以勋戚大臣及太监充任。 清•时于重要省份设提督,职掌军政,统辖诸镇,为地方武职最高长官。亦用于武职以外官员。如 明•有提督会同馆主事、提督四夷馆少卿, 清 有提督学政、提督四夷馆等职。其专用提督二字为官名者,则限于武职。参阅《明史·职官志五》、《清通典·职官十六》、《历代职官表·礼部会同四译馆·提督》。
指挥监督。
引《水浒传·第五八回》:「便叫汤隆做铁匠总管,提督打造诸般军器,并铁叶连环等甲。」
职官名。明代设置,以勋戚大臣或太监充任。清代沿用,掌各省军政、统辖诸镇,为各道、省最高级的武官。
提督为武职官名,全称为提督军务总兵官。负责统辖一省陆路或水路官兵。提督通常为清朝各省绿营最高主管官,官阶从一品,称得上封疆大吏。若以职能分,提督分为陆路提督与水师提督,掌管区域达一至两省,数万平方公里,甚至数十万平方公里。一般来说,清朝共在中国各地设置12名陆路提督,3名水师提督(福建水师提督、广东水师提督及长江水师提督)。就台湾而言,台湾总兵或台湾镇所辖军队,通常属于福建陆路提督与福建水师提督所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