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识认定。
认识,相识。
辨识认定。
引《三国志·吴志·锺离牧传》:“﹝ 钟离牧 ﹞少爰居 永兴,躬自垦田,种稻二十餘亩。临熟,县民有识认之, 牧 曰:‘本以田荒,故垦之耳。’遂以稻与县人。”
宋•吴曾 《能改斋漫录·事始一》:“其后 袁州 人 李夷宾 上言,请别加誊録。因著为令,而后识认字画之弊始絶。”
《儒林外史》第八回:“此时潜踪在外,虽这一点物件也恐被人识认,惹起是非。”
认识,相识。
引元•李致远 《还牢末》楔子:“与妻子作生辰,更和着这几个弟兄识认,把一杯酒同乐太平春。”
《初刻拍案惊奇》卷二十:“闻 洛阳 刘元普 仗义疎财,名传天下,不论识认不识认,但是以情相求,无有不应。”
清•钱泳 《履园丛话·旧闻·沉百五》:“洪 往諭降, 百五 故作不识认。”
认得、认识。
引《三国演义·第五回》:「主公头上赤帻射目,为贼所识认。可脱帻与某戴之。」
《初刻拍案惊奇·卷二〇》:「闻洛阳刘元普仗义疏财,名传天下,不论识认不识认,但是以情相求,无有不应。」
识认,汉语词汇。
拼音:shí rèn,
释义:(1).辨识认定。(2).认识,相识。
出自《三国志·吴志·锺离牧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