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妾;小妻。
姬妾;小妻。
引《孟子·尽心下》:“食前方丈,侍妾数百人,我得志,弗为也。”
宋•洪迈 《夷坚甲志·玉津之道士》:“明日,小道士復至,未及坐,闻侍妾免乳,亟入视之,生一男。”
元•施惠 《幽闺记·少不知愁》:“花朝月夕,丫鬟侍妾随,好景须欢会,四时不负佳致。”
夏衍 《残忍的根源》:“英 籍法官问到为什么要杀死那个侍妾的时候,犯妇回答:‘她是一个 妲己。’”
姬妾。
引《孟子·尽心下》:「食前方丈,侍妾数百人,我得志弗为也。」
《三国演义·第八回》:「允叱退左右,只留侍妾数人劝酒。」
氏族社会时期,国中有“媵制”,这是一种氏族首领才有资格实行的婚姻制度。即女儿出嫁时,岳家必须以同姓侄女辈陪嫁。陪嫁过去的姊妹或女奴,自然属于媵妾,而姊妹媵妾的身份比女奴要高,那就不必多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