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犯罪而株连他人。
英be punished for being related to or friendly with sb. who has committed an offence;
一人获罪而株连他人。
引《新唐书·蒋乂传》:“故罪止 錡 及子息,无旁坐者。”
见“旁座”。
旧时一人犯罪而连带处罚他的亲戚朋友。也作「连坐」。
引《新唐书·卷一三二·蒋乂传》:「故罪止锜及子息,无旁坐者。」
【拼音】 páng zuò
【注音】ㄆㄤˊ ㄗㄨㄛˋ
【条目】旁坐
【引证解释】
1. 一人获罪而株连他人。《新唐书·蒋乂传》:“故罪止 錡 及子息,无旁坐者。”
2. 见“ 旁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