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字典中,各字依其字形结构,加以分部排列,每部的第一字便是部首,现也称所据分部的共同笔划为部首。
英radicals in Chinese characters;
字典、词典根据汉字形体偏旁所分的门类。
引田北湖 《论文章源流》:“古人造字,尚未卒业,为部首者,五百四十。”
字典、词典按照字形结构,取形体偏旁相同者,分部排列,作为查字的依据,所分的部类,也称为「部首」。如人、口、言、金、马等。
部首是指给汉语字典、词典同一偏旁的汉字所立的类目,为东汉著名的经学家、文字学家许慎所首创。
根据功能性质的不同,部首可分为两大种类:一种是造字法(文字学)原则的部首,它严格依照六书体系,只有同一意符的字才可隶属同一部首,这种部首始见于《说文解字》,其后《字林》、《玉篇》、《类篇》等皆因循此体例;另一种是检字法原则的部首,它按字形结构,取其相同部位,作为查字依据,分部排列,以其相同部位为部首,此种部首滥觞于《五经文字》及《九经字样》等,发展于《龙龛手鉴》、《类纂古文字考》等,成熟于《字汇》,后遂大行。如“甥”、“舅”二字,《说文解字》根据六书体系,都归男部;《康熙字典》则依检字法原则,以“甥”入生部,“舅”入臼部。
现代汉语字典、词典采用检字法原则的部首划分法,按照汉字字形结构,取形体偏旁相同者为一部,各部首字和部内字一概以笔画多少排序,笔画数相同者又依次以横(一)、竖(丨)、撇(丿)、点(丶)、折(乛)为序。如《汉语大字典》、《现代汉语词典》、《新华字典》等皆采用此体例。检字法原则的部首较之造字法原则的部首,更便于检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