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寇恂与贾复的并称。执金吾贾复部将杀人,汝南太守寇恂捕杀之。
东汉•寇恂 与 贾复 的并称。执金吾 贾复 部将杀人, 汝南 太守 寇恂 捕杀之。 贾 以为耻,扬言要杀 寇恂。寇 效 蔺相如 为大局退让。后经 光武帝 调解和好。见《后汉书·寇恂传》。后作为顾全大局解除私怨的典故。
引三国 魏 路粹 《为曹公作书与孔融》:“昔 廉 藺 小国之臣,犹能相下; 寇 贾 仓卒武夫,屈节崇好。”
《周书·文帝纪上》:“共追 廉 藺 之迹,同慕 寇 贾 之风。”
《南史·沉庆之传》:“卿忘 廉 藺、寇 贾 事邪?吾本以济国活家,岂计此之升降。”
【释义】:1.东汉寇恂与贾复的并称。执金吾贾复部将杀人,汝南太守寇恂捕杀之。贾以为耻,扬言要杀寇恂。寇效蔺相如为大局退让。后经光武帝调解和好。见《后汉书.寇恂传》。后作为顾全大局解除私怨的典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