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男女夭亡后,生者为之议婚,嫁女而合葬之。
指为受聘后夭亡的女子行嫁礼和合葬。
谓男女夭亡后,生者为之议婚,嫁女而合葬之。
引《周礼·地官·媒氏》:“禁迁葬者与嫁殤者。”
郑玄 注引 郑司农 云:“嫁殤者,谓嫁死人也。”
贾公彦 疏:“嫁殤者,生年十九已下而死,死乃嫁之。”
孙诒让 正义:“此谓生时本无昏议,男女两殤,因嫁而合葬之。”
《资治通鉴·汉献帝建安十三年》:“操 幼子 仓舒 卒, 操 伤惜之甚。司空掾 邴原 女早亡, 操 欲求与 仓舒 合葬, 原 辞曰:‘嫁殤,非礼也。’”
指为受聘后夭亡的女子行嫁礼和合葬。 清•张惠言 《江安甫葬铭》:“聘妻 吴氏,先二年死,年十有七。
引歙 俗嫁殤,以其丧归 江氏。”
嫁殇是生时已有婚约,未成亲而死,由亲属为之完成婚礼。古时以20岁为成年,故凡年满19岁以下而死者谓之殇,因此夭殇之女与夭殇之男成婚称为“嫁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