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相应的当局(如护照持有者希望进入的国家)在护照上签注,表示已经过检查,护照持有人已获得入境许可。
例入境签证。
英visa;
;也指经过签证的护照或证件。
一国主管机关在本国或外国公民所持的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上签注、盖印,表示准其出入本国国境或者过境的手续。
引叶圣陶 《北上日记·二月二十八日》:“据人言此轮挂 葡萄牙 旗,而 葡 领事留难,尚未签证。”
巴金•《关于<龙·虎·狗>》一:“一九四〇年从 上海 去 海防 毫无困难。需要的护照,可以托中国旅行社代办……签证的手续也用不着我自己费神。”
泛指签发证明。
引《新华月报》1951年第1期:“如因库内缺乏现金或粮食、物资未能拨付,或因机关部队团体驻地较远,未及依限赶回提取者,经原签发机关或当地相关人民政府审查签证,得照数支付。”
给予其他国家或地区人民进入该国国境的入境许可,称为「签证」。
签证(visa)是一个国家的主权机关在本国或外国公民所持的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上的签注、盖印,以表示允许其出入本国国境或者经过国境的手续,也可以说是颁发给他们的一项签注式的证明。概括地说,签证是一个国家的出入境管理机构(例如移民局或其驻外使领馆),对外国公民表示批准入境所签发的一种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