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称官署。
例将犯人押入公廨。公廨大堂。
官署。
引北魏•郦道元 《水经注·淇水》:“汉•光武 建武 二年, 西河 鲜于冀 为 清河 太守,作公廨未就而亡。”
宋•郭彖 《睽车志》卷一:“李知已 任 永嘉 教官,公廨有一楼,怪不可居。”
《三国演义》第五四回:“却説 孔明•闻 鲁肃 到,与 玄德 出城迎接。接到公廨,相见毕。”
清•沉复 《浮生六记·闲情记趣》:“萧爽楼 有四忌:谈官宦陞迁,公廨时事,八股时文,看牌掷色;有犯必罚酒五斤。”
官署。
引《三国演义·第二四回》:「即便开门相迎,接入公廨,细问其故。」
公廨,意思是官员办公的场所。上海会审公廨((简称“sahcp”)),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上海高等民事法院。位于今闸北区浙江北路七浦路口(今为上海医疗器械九厂的所在地),本来建有三幢姐妹楼。但是,关押犯人的“西红楼”和作为办公楼的“东红楼”均已被拆除。红楼北面还有一座灰色的砖混结构五层建筑。那是建成于1929年的“国民政府江苏省高等法院上海地方法院”。
官署,旧时官吏办公处所的通称。
乾隆己卯(二十四年,1759),知县冯兆麟因旧义仓地为公廨,凡四楹,左右庑各三间。清 光绪《汾阳县志·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