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血缘或姻缘关系的人;尤指有血缘关系的人。
例又非亲属。——《资治通鉴·唐纪》
英relatives;
亲族。原指六世以内的血亲,后亦指跟自己有血统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
引《礼记·大传》:“六世亲属竭矣。”
《新唐书·薛苹传》:“居三镇,声乐不闻于家,所得禄,即分散亲属故人而无餘藏。”
宋•曾巩 《亡妻宜兴县君文柔晁氏墓志铭》:“﹝ 晁氏 ﹞仁孝慈恕,人有所不能及,於櫛珥衣服,亲属人所无,輒推与之,不待己足。”
亲近。
引《朱子语类》卷二一:“既是生底物,便具生之理,生之理发出便是爱。纔是交接之际,便须自有箇恭敬,自有箇意思,如何漠然无情,不相亲属得!”
因血统、婚姻或收养而与自己有关系的人。如血亲、姻亲、配偶均属之。
引《三国演义·第九回》:「但系董卓亲属,不分老幼,悉皆诛戮。」
《初刻拍案惊奇·卷一九》:「穿了黑衣,做个行脚僧打扮,辞了亲属出家访道。」
反外人
亲属:因婚姻、血缘或收养而产生的社会关系。亲属的含义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分析:
1.亲属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有固定的身份和称谓;2.亲属由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而产生;3.亲属与家属、家庭成员的区别:家庭成员是指相互负有扶养义务的一定范围内的亲属,主要指夫妻、父母子女,有时也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外子女、外孙子女及兄弟姊妹等。但不是家庭成员,因为和这些亲属之间没有法定的权利义务,而且也不可能在一起同共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