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作“渎嫚”。
轻慢,亵渎。
亦作“瀆嫚”。轻慢,亵渎。
引宋•沉括 《梦溪笔谈·辩证一》:“旧传 黄陵 二女……考其年岁,帝 舜 陟方之时,二妃之齿已百岁矣,后人诗骚所赋,皆以女子待之,语多瀆慢,皆礼义之罪人也。”
明•沉榜 《宛署杂记·恩泽》:“提督住持人员,责令应役人户,常川洒扫,务令洁浄,及禁约诸色人等,不许轻肆出入,致有瀆慢,繫放头畜,致有损坏。”
清•洪楝园 《后南柯·情引》:“你瀆嫚宫仪,该当何罪?”
亦作“渎嫚”。 轻慢,亵渎
词语解释
宋 沈括 《梦溪笔谈·辩证一》:“旧传黄陵二女……考其年岁,帝舜陟方之时,二妃之齿已百岁矣,后人诗骚所赋,皆以女子待之,语多渎慢,皆礼义之罪人也。” 明 沈榜 《宛署杂记·恩泽》:“提督住持人员,责令应役人户,常川洒扫,务令洁浄,及禁约诸色人等,不许轻肆出入,致有渎慢,系放头畜,致有损坏。” 清 洪楝园 《后南柯·情引》:“你渎嫚宫仪,该当何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