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掣签”。
见“掣籤”。亦作“掣签”。
抽签。削竹为签,配以标志或词语,抽取其中一根或若干根,用以决定先后次序或占吉凶。
引《元典章新集·户部·盐课》:“外江客旅拈卷掣籤,挨次过岸。”
特指 明•代后期沿袭至 清•的吏部选授迁除官吏的方法。 《明史·孙丕扬传》:“﹝ 万历 ﹞二十二年拜吏部尚书。参阅《明史·选举志三》。
引丕扬 挺劲不挠,百僚无敢以私干者,独患中贵请謁,乃创为掣籤法,大选急选,悉听其人自掣,请寄无所容,一时选人盛称无私,然銓政自是一大变矣。”
清•钱泳 《履园丛话·杂记上·刺史新闻》:“有 云南 刘某 入京謁选……未一年,掣籤得县丞,分发 河南。”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三回:“前几年他中了进士,榜下用了知县,掣签掣了 江寧。”
抽签。一种明、清分发官吏的办法。也作「掣签」。
引《明史·卷二二四·孙丕扬传》:「丕扬挺劲不挠,百僚无敢以私干者,独患中贵请谒。乃创为掣签法,大选急选,悉听其人自掣,请寄无所容。」
《儒林外史·第二三回》:「董知县一路到了京师,在吏部投了文,次日过堂掣签。」
即抽签。削竹为签,配以标志或词语,抽取其中一根或若干根,用以决定先后次序或占吉凶。明代后期,孙丕扬任吏部尚书,创掣签法以示铨选之不容情。法用竹签若干预写所选的机关地区及姓名等,杂置筒中,当堂随手掣取,与拈阄同。清代沿用此制,事实上仍由吏胥暗中操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