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的职务。《左传·文公六年》:“予之法制,告之训典,教之防利,委之常秩。”杜预注:“常秩,官司之常职。”一说秩,禄廪。常秩,一定的俸禄。
普通的品级。
一定的职务。一说秩,禄廪。常秩,一定的俸禄。
引《左传·文公六年》:“予之法制,告之训典,教之防利,委之常秩。”
杜预 注:“常秩,官司之常职。”
普通的品级。
引宋•朱弁 《曲洧旧闻》卷四:“韩子华 在翰苑日,乃以布衣常秩充选,而莫有继之者。”
常秩(一○一九~一○七七),字夷甫,颍州汝阴(今安徽阜阳)人。举进士不中,乡居以经术称。仁宗嘉祐中,为颍州教授,除国子直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