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庸常之人。
犹常法。
指庸常之人。
引《晋书·文苑传论》:“子安 幼标明敏,少蓄清思,怀天地之寥廓,赋辞人之所遗,特构新情,岂常均之所企!”《资治通鉴·宋文帝元嘉二十二年》:“夫有逸羣之才,必思冲天之据,盖俗之量,则僨常均之下。”
胡三省 注:“常均,犹言平常也。”
犹常法。
引《文选·任昉<为范始兴作求立太宰碑表>》:“道被如仁,功参微 管,本宜在常均之外。”
吕向 注:“言人有大功如 管仲 者,则宜在寻常均禁之外。”
平常曲调,一般声韵。
引《文选·繁钦<与魏文帝笺>》:“声悲旧笳,曲美常均。”
李善 注:“均者,亦律调五声之均也。”
指庸常之人
犹常法